关于开展 2025 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全国工商联指导下,商会现就关于开展2025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突出社会价值导向。通过科学评价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展示民营企业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参与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树立民营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评价安排

2025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依据是《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南(2025)》(以下简称《指南》),通过分析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相关数据,综合相关方面情况,编制发布《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5)》,评选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学习全国工商联制作的《指南》解读视频,根据《指南》为参考填写评价。

(视频链接:https://www.acfic.org.cn/tzgg/tzgs/202508/t20250824_319930.html

(二)评价对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行业及相关产业链民营企业,评价时段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准确填报信息。请参评企业于8月25日至9月12日前,按照《2025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信息采集表》(附件1)的“填表说明”要求填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联系电话:010-010-82149899

电子邮箱:crecc2012@crecc.org

 

附 件:

  1. 2025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信息采集表

  2. 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南(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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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联房地产商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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