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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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国工商联第26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会员企业积极参加。

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作为全国工商联的重点工作,通过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连续多年的调查和研究,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工商联经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调研范围和调研内容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调研对象是2023年度营收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收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详见附件《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二、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今年的调研将使用新的网络申报系统,网址维持不变(http://sgm.acfic.org.cn),各级工商联和企业用户可继续登录原网址,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请各省级工商联组织各市、县工商联和企业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录入和审核数据。

2.上规模调研数据库在调整、测试完成后于4月15日前上线。
3.在上报企业材料时,请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如有请予以说明情况。
4.2023年度营收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5.请于2024年5月16日前将按要求填写完成的原始表寄送至全联房地产商会秘书处。

三、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全联房地产商会秘书处

电  话:010-82149899

邮  箱:crecc2012@crecc.org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001室

附  件: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全联房地产商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